市纪委、市国资委将查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纪违法案件作为推动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手段。今年6月至8月,市、县两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国资监管机构共查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侵占国家、集体利益和侵害职工群众权益的腐败案件5起,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100多万元。
厦门鹭襄经济贸易公司(下称鹭襄公司)系原襄阳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所属10家外贸公司于1988年投资成立的国有企业,现属市商务局监管,住所地厦门市,法定代表人杨某某,主要资产是位于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东路的房产。
2004年9月,杨某某从市商务局保密员张某某处借走鹭襄公司房产证、土地证,并以旧证遗失为由,在厦门市房管局换领了新证。随后,杨某某将旧证归还市商务局并擅自将新证留在厦门。2005年底,杨某某受其同学之约参与房地产开发,在未向市商务局领导报告的情况下,私自以鹭襄公司房产作抵押,以个人名义向债权人借款1084万元。2012.9.11
今年5月,因杨某某无力偿还借款,被债权人向厦门市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强制执行鹭襄公司的房产。 2012年7月,厦门市法院委托拍卖公司对鹭襄公司房产进行拍卖,被鹭襄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并报告市商务局主要领导,杨某某私自以鹭襄公司资产作抵押借款行为才暴露。目前,杨某某、张某某因涉嫌犯罪已被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悉,根据全市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市国资委决定在今年集中5个月时间,严肃查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侵占国家、集体利益和侵害职工群众权益的腐败案件,预防和遏制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与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