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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市民通过网络反映8辆公车在非工作时间违规停放。8月18日,市纪委监察局公布处理结果。
市纪委监察局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此次通报的问题为警戒,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各项规定。具体通报如下:
襄城区创卫办鄂F8102A
6月30日晚8时迎检工作结束后,经襄城区创卫办负责人曾志国(襄城区人社局主任科员)同意,区创卫办工作人员景晓玲将该车开回其居住的102家属院停放,7月1日凌晨被网友拍摄反映。
襄城区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曾志国党内警告处分,对景晓玲诫勉处理,写出书面检查。市纪委监察局对襄城分管创卫工作的副区长刘传鸿予以诫勉谈话。
高新区城管局鄂F8580A
该车于7月30日由该局副局长高军驾驶,公务结束后,高军未按规定将车辆停放回单位,于晚9时驾驶该车回到其居住地,将该车停放在襄城利民小区外马路旁。次日,高军被抽调协助开展夜市拆迁工作,该车便一直停放此处,于7月31日晚11时左右被网友拍摄反映。
高新区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高军党内警告处分。市纪委监察局对高新区城管局局长金仁忠予以诫勉谈话。
市教育局鄂F0725A
该车于7月31日由该局聘用司机张明明驾驶,陪同省教育厅检查组下乡检查。结束后,张明明开车回到其居住地襄城利民街附近家属院,停在家属院外马路旁,晚11时左右被网友拍摄反映。
市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解聘张明明,对局办公室正科级干部吴国军给予诫勉处理,写出书面检查。市纪委监察局对该局分管机关工作的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张占献予以诫勉谈话。
市广播电视台鄂F0708A
该车于7月31日由司机张雷驾驶,下班后将该车停在襄城区民主路附近马路旁,未按规定将车辆停放在单位指定位置,晚11时左右被网友拍摄反映。
市广播电视台党委责令张雷下岗学习,写出书面检查,下岗期间只发基本工资。同时,市纪委监察局对该台分管机关的纪委书记郑健予以诫勉谈话。
襄城地税分局鄂F8903A
8月5日中午,该分局税费管理三科科长王国亮驾驶该车回到分局家属院(单位指定停车点),因该车指定的停放车位被私家车占用,王国亮便将车辆临时停放在家属院门外路边,8月5日中午被网友拍摄反映。
此外,该分局使用的鄂F8916A公车,8月4日晚单位加班,该车停在分局办公楼前(襄城东街8号)本单位指定的停车位上,晚11时左右被网友拍摄反映。
市地税局党组研究决定,对王国亮给予诫勉处理,写出书面检查。市纪委监察局对市地税局分管机关工作的纪检组长刘杰予以诫勉谈话,并责令该单位整改,协调附近单位确定公车停放点,确保所属公车规范停放。
市政府金融办鄂F0190A
市政府金融办办公点位于襄城区北街126号,属古建筑,院内没有停车场,通常临时找路边车位停放。
8月4日下午,该办工作人员驾驶该车前往市委办领文件,回来后,便将车辆停放在小北门内环路上的临时停车位,并将车钥匙交给分管机关工作的副主任郝国圣。晚11时左右,该车被网友拍摄反映。
市纪委监察局对郝国圣予以诫勉谈话,并责成该单位整改,协调附近单位确定公车停放点,确保所属公车规范停放。
襄城区农业局鄂F8133A
该车原牌号为鄂F8NY86,车身后厢板涂有该牌号。按规定该车更换公车号牌后为鄂F8133A,因未及时清除或更新车身后厢板上的喷涂牌号,导致该车车牌和车身喷涂牌号不一致,7月11日被网友拍摄反映。交警部门责令其清除车身后厢板上的喷涂牌号。目前已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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