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纪委监察局通报9起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并要求各地各部门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按照省纪委监察厅、省纠风办的统一部署,今年以来,我市各地各部门深入开展涉农、涉企、涉教、涉医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纠风治乱,集中查处了一批案件。
●违规收取外来农民落户费等
杨井村村支书杨军道被处党内严重警告
2011年至2014年,襄城区卧龙镇杨井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军道利用职务之便,采取隐瞒“五保”、优抚对象死亡的方式,骗取“五保”、优抚、低保资金62152.79元,入村集体账,构成违反财经纪律错误;违反规定向外来农民收取落户费共计7100元。2014年6月,襄城区纪委给予杨军道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骗取国家“粮食两补”款
毕庙村村支书郭先贵被处党内严重警告
2011年至2013年,襄城区卧龙镇毕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郭先贵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报种植面积的手段,骗取国家“粮食两补”款190876.89元,构成违反财经纪律错误;在处理集体资产过程中,收受承包人4000元并据为己有,构成非国家人员受贿错误。2014年1月,襄城区纪委给予郭先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超标准收取检验检疫费
襄州农业执法大队大队长张启勇被免职
2014年1月至5月,张启勇任襄州区农业执法大队大队长(副科级)期间,该执法大队在对农资经营户销售的农作物种子进行检验检疫时,不按规定提供服务,超标准向农资经营户收取农作物委托检验费和植物检疫费共计94580元。2014年8月,襄州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研究并报区委同意,给予张启勇免职处理,并调离执法工作岗位。
●非法占有及虚报冒领国家粮补资金
罗湾村村主任罗胜利被停职并立案调查
2008年至2013年,襄州区黄集镇罗湾村村主任罗胜利利用职务之便,转移计划生育问题户应得的粮补款共计52276.98元至他人名下,并将其中的12875.14元用于个人开支。同时,虚报种植面积30亩,骗取国家粮补资金2832.05元。2014年10月,黄集镇党委给予罗胜利停职处理,并立案调查。
●擅自收取企业项目服务协调费
襄城经信局局长王智勇被处党内严重警告
2012年至2013年,襄城区经信局在为湖北卫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报民爆信息化项目、为襄阳泽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申报2012年度省工业转型升级与技术改造专项项目、为湖北台基半导体有限公司申报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补助项目期间,该局局长王智勇擅自决定向3家企业收取项目服务协调费共计70000元。
同时,王智勇还存在违反财经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错误。2014年2月,襄城区纪委给予王智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违法收取已取消行业管理费
保康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副主任龚申国被处党内警告
2012年2月以来,保康县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龚申国(主持工作)在已知室内装饰行业管理费项目被取消的情况下,仍向从事装修业的企业和个人征收室内装饰行业管理费,截至2014年6月,共计收取29200元。2014年11月,保康县纪委给予龚申国党内警告处分。
●违规收取会费
谷城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黄春水被处党内警告
2012年8月至2013年8月,黄春水在担任谷城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期间,存在为服务对象办理年审手续时强制其入会问题,共收取会费657325元。2014年11月,谷城县纪委给予黄春水党内警告处分。
●违规收取校本教材费
老河口七中校长黄崇庆被处行政警告
2014年5月,老河口市第七中学组织部分骨干教师编写校本教材《风正一帆悬》,以年级为单位发放到每个班上,每本收取成本费10元,共向425名学生收取费用4250元。2014年7月,老河口市教育局给予黄崇庆行政警告处分。
●骗取新农合、医保基金
南漳城关卫生院护士长蔡华荣被处行政降级
2014年1月至7月,南漳县城关镇卫生院护士长蔡华荣采取空挂床位、虚开天数、虚开药品、医护人员联合作案等手段骗取新农合、医保基金354015.20元。南漳县纪委给予蔡华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城关镇卫生院院长杨才耿、县医保局副局长杨德志、县农合办副主任冯举台党内警告处分。县卫计局给予蔡华荣、县农合办干部离蕴洁行政降级处分。
市纪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落实好监督责任,加大对典型案件的查办力度。要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典型问题和屡禁不止、顶风违纪的案件,要追究领导的责任,切实发挥查办案件的震慑和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