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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查处一起责任追究典型案件。经查,2015 年2 月12日下午,市第二十四中学司机彭家国执行接待任务时,私自将原校办工厂报废车辆使用的已注销牌照鄂FB4825挂上单位公车,被市纪委暗访组发现。市第二十四中学副校长兼学校办公室主任宋强作为主管领导,对此事失察失管,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司机彭家国负有直接责任,二人已构成失职、渎职错误。市第二十四中学党总支书记、校长许祖祥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经中共襄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彭家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宋强党内警告处分,对许祖祥诫勉谈话。(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 陈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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