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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县纪委大力整治为官不为
2015年04月21日 09:18   点击量:227 【字号: 】【打印

针对当前一些干部慵懒散慢、不敢担当、为官不为的现象,保康县纪委实行“公开承诺、按期督办、成效问责”,严厉惩处为官不为行为。
一、实行公开承诺。一是对年度工作重点,分县区、分部门拟定公开承诺事项。二是相关责任单位根据确定的公开承诺事项,制定“任务量化、责任明晰、措施有力、时限明确”的公开承诺内容,经审定后对外公开承诺。三是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安康电视台向社会公开承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安康日报》、市政府网站、安康人民广播电台设置专题栏目,刊发、播报公开承诺事项。
二、跟踪督办落实。一是加强对公开承诺事项的督办,建立督办台账,实行动态管理;通过现场督查、联合督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大对承诺事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力度,及时通报进展情况;通报结果在市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公布,并抄送市考核办。二是实行承诺事项月报制。各责任单位每月底报送当月公开承诺事项进展情况。责任单位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承诺任务或不能达到进度要求的,必须书面说明情况。
三、严格问效问责。一是预警提示。对承诺事项不重视、措施不力、推进缓慢或不按期报送进展情况、虚报瞒报的责任单位,向其发出《督查预警提示单》,责令限期整改。二是领导约谈。对经预警提示两次仍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对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被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在约谈之日起一周内详细说明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书面整改方案。三是通报批评。对经约谈仍无明显进展的单位,在全市范围通报批评,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通报结果抄送市考核办。对发现的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违纪违法等问题,及时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移送监察机关立案调查,严肃追责。
四、强化结果运用。将重点工作公开承诺事项列入市对县区、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进行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任单位,取消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当年的评优资格:一年内收到《督查预警提示单》三次且未完成重点工作公开承诺任务的;一年内被约谈两次的;一年内被通报批评一次的。

[ 信息来源:中共樊城区纪委 | 樊城区监察委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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