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案件审理质量,今年以来,樊城区坚持“五个沟通”,促使案件质量逐年稳步提高。
一是与案件调查组沟通,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为准确把握案件定性,及时与办案人员沟通,主动听取办案人员的意见及案件有关背景和调查情况,及时向案件调查组送达违纪案件初审意见。同时,及时将审理、检查的意见提交区纪委常委会议讨论。截至目前,共协审案件3件,下发镇案区审表3份,从源头上保证了案件质量。
二是与分管领导沟通,取得领导重视和支持。案件经审理后,审理室将初审意见书面向领导汇报,让领导提前了解案情,熟悉相关情况,以便案件提交讨论时,较好较快地进行审议。
三是与被调查人员沟通,提高教育疏导效果。全面推行助辩审理制度,通过被调查人对违纪事实的重新陈述,全面核实被调查人违纪事实、违纪的主客观原因,根据对所犯错误的认识程度及违纪事实的不同意见向其单位党组织汇报,并及时做好被调查人的思想政策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
四是与发案单位沟通,注重案件治本效果。在案件审理中,积极与发案单位沟通协调,听取发案单位反馈的各种情况和信息,积极对案件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帮助发案单位查找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共督促发案单位建章立制8个。
五是与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沟通,形成反腐工作合力。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与相关部门联系,做好党纪政纪处理与司法处理的衔接工作,及时准确地对违法违纪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确保处分决定真正落实到位。 20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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