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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少波:乡镇(街道)纪委在“三转”中亟需解决四个问题
2015年06月08日 10:16   点击量:7272 【字号: 】【打印

乡镇(街道)纪委作为基层纪检机关,是直接监督管理基层党员干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坚力量,是纪检监察系统中流砥柱。近期,襄州区纪委对13个乡镇(街道)(街道)纪委进行了调研,发现当前乡镇(街道)纪委要充分实现“三转”中急需解决四个问题。

一是纪检干部存在“专而不专”问题。目前,我区13个乡镇(街道)(街区)纪(工)委按规定配备专职纪委书记、副书记各1人,纪委委员35人。13名纪委书记5名纪委书记5除分管纪检工作外,还兼管工会、招商引资、民生工程、拆迁征地等工作,最多兼职5项,最少也有2项。从调查来看,纪委副书记名为专职,实际都兼职多项,除纪检监察工作外,还要协助纪委书记开展其分管的工作。由于兼职多、任务重,造成纪检干部无法保障时间和精力抓主业,工作处于被动状态,常常顾此失彼,导致纪检工作成效不明显。另外,乡镇(街道)纪委委员大多是乡镇(街道)民政、财政、农经等部门的人员担任,多数情况下以本职工作为主,经常以工作忙为借口,很少甚至不愿意参与纪检监察工作。

二是工作经费存在“专而难用”问题。为了加强乡镇(街道)(街道)纪检组织建设,区纪委结合各地实际为每个乡镇(街道)(街道)纪委预算一定工作经费,并由区财政实行统一发放,为乡镇(街道)纪委开展工作提供了经费保障,由财政统一拨付,在进入乡(街道)财政后,多数党委政府经常以办公经费紧张、为干部征定纪检监察业务报刊杂志为由统一调度经费,致使专项工作经费不能全部用于纪检查办案件工作,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乡镇(街道)纪检工作效率。调查发现,专项经费90%以上用于纪检工作的只有2个街道办事处,仅占15.4%

三是业务知识存在“学而不精”问题。大多数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和纪检干部在从事纪检工作之前,都没有接受过专门的或系统的岗位业务知识培训,对纪检业务知识不够“精”、“专”。虽然省纪委每年在华中科技大学举办12期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区纪委每年开设一期党校培训班,但由于时间短、名额有限,根本无法在短期内普遍提高乡镇(街道)(街道)纪检干部的业务水平。由于业务知识没有吃透,部分干部在开展工作时只能满足于完成上级纪检部门安排部署的一般性工作,在处理群众上访和案件查办方面,常常处于被动状态,没有发挥乡镇(街道)(街道)纪委在惩治腐败和解决损害群众利益上突出作用。

四是党委政府存在“支而不力”问题。乡镇(街道)(街道)党(工)委作为乡镇(街道)(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主体,积极支持乡镇(街道)纪委工作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但在实际工作中这种支持力度明显不够,存在说的多、做的少的现象。对乡镇(街道)纪委转职能工作支持力度不够。乡镇(街道)党(工)委在分工上没有严格执行中央有关规定,纪委书记除主持纪检工作外,还兼职其它工作,致使纪委书记无法把主要精力放到惩治腐败和监督检查上来。对查办案件支持力度不够。在乡镇(街道)纪委查办村支两委主要干部时,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从维护稳定、保护干部方面来考虑,往往以教育、警告方式来解决问题,结果影响纪检干部查办案件的整体积极性。

                   

[ 信息来源:中共樊城区纪委 | 樊城区监察委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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