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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第二纪工委启动对市直联系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作风建设八项制度执行情况督导检查。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行百分制考评,领导班子集体责任着重检查加强组织领导、选好用好干部、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工作,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责任着重检查高度重视廉政教育、带头遵守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带头开展检查考核、做廉洁从政表率,领导班子成员责任着重检查主动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指导、严格廉洁自律等方面内容。作风建设八项制度执行情况着重检查贯彻落实作风建设制度情况、制定作风建设配套制度和措施情况、建立作风建设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督查长效工作机制、完善作风建设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四个方面的内容。
此次检查采取听取汇报、个别座谈、查阅档案、明察暗访四种方式进行,检查及评分结果作为年底党风廉政责任制检查考核日常考评的重要依据,对检查发现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单位,将视情况给予约谈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等处理,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并给予党政纪处分。(李居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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