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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成立的市行政审批局为有效控制行政审批中的廉政风险,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近日该局制定了“十要十严十不”廉洁审批纪律规定。
十要,即:要以身作则,自觉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争做廉洁奉公的表率;要增强服务意识,说话热情,态度友好;要自觉学习业务,达到熟练掌握本窗口业务技能,以便更好服务群众和商事主体;要及时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让局领导知晓事件的来龙去脉,以便领导及时决策和有效处理;要按国际标准化管理体系(ISO)的5S管理模式(即: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的要求,保持办公环境和办公场所整洁优美;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做与人为善的表率;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向局领导报告业务要件处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控制行政审批风险点;要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状态,及时协调应对重大突发事件;要定期向党组织报告个人八小时之外的休闲、娱乐、餐饮等情况;要不定期向局领导或分管领导、党支部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十严,即: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21条意见”落实到一言一行中;严禁听信、散布、传播与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小道消息;严格遵守市行政审批局“工作制度汇编(试行)”和“一枚印章管审批资料汇编”有关规定和程序,不断提高为群众和商事主体服务水平;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亲属、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严禁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以及其它财物;严禁直接或间接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旅游、健身、休闲娱乐等活动安排以及其它财物;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借用本人名义谋取私利;严禁在办理业务过程中,故意设立前置条件,为难群众和商事主体;严禁与服务对象发生语言与肢体冲突。十不,即:不准干预业务关联单位的工程招投标、设备采购等市场活动;不准利用掌握的工作信息谋取私利;不准在工作日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不准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或者超越法定时限办理服务对象申办的事项;不准对服务对象态度生、冷、硬、顶,粗暴刁难; 不准对服务对象咨询办事乱作答复,不予告知,人为的、有意的制造周折;不准对服务对象提出借款、借车长期使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参加保险、外出旅游等不正当要求;不准参加可能影响行政审批公正办理的各类活动,严禁吃、拿、卡、要、报,以权谋私;不准借用行政审批权力,强买强卖、强揽业务、搭车销售、指定交易,从中牟利;不准拒绝或者回避监督,对服务对象和举报人打击报复。(李居艮 翟凤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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