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案件审理人员业务素质,增强审理新型违纪案件能力,切实保障和提高办案质量,省纪委案件审理室以襄阳为试点,探索基层审理干部培训工作新模式。 4月23日至25日,省纪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寇崇海同志一行3人,在襄阳市纪检干部培训中心举办短期业务培训,市纪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和4个县(市)案件审理室主任参加了培训。培训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为要求,对4件新移送案件的实体部分进行实战审理培训,由参训学员分组阅卷审理后,按照审理工作程序拟写出初审意见建议,最后进行集中点评。通过培训,帮助审理干部提高认定事实、鉴别证据和熟练运用法律法规、党内条规的能力,深化对办案程序、手续的认识。参训学员纷纷表示,这次培训贴合实际,重点突出,更新了观念,开阔了视野,丰富了专业知识,对促进基层案件审理干部能力和案件质量大提升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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