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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
2015年09月06日 12:05   点击量:167 【字号: 】【打印

近日,枣阳市纪委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省委关于《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并将此通知转发至全市各乡镇、各单位。

该市纪检干部带头承诺:拒绝公款消费送礼。拒绝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拒绝收受任何礼金、礼品和礼物;拒绝以购物卡、礼品册、提货券以及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方式来请客送礼;拒绝以任何名义相互宴请。拒绝以办理谢师宴、升学宴、乔迁等名义,同事之间、干部之间相互宴请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和借机敛财。

该市还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渠道设立举报电话和网站受理举报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严肃处理。通过短信平台向1051名“两代表一委员”发送“廉洁过节”警示短信。组织5个督查专班到32个市直单位进行作风建设暗访,形成守纪律、讲规矩高压态势。1-8月,该市共查处“四风”问题93起,下发通报5期,通报典型案例36起,党风政风为之一振,社风民风为之一新,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冯小勇、习松)

[ 信息来源:中共樊城区纪委 | 樊城区监察委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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