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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区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付常清违规超范围为其儿子操办婚庆事宜问题。
2013年4月13日,付常清在未向组织报告的情况下,在家中操办其儿子婚庆宴,收取非亲属礼金8300元。2015年9月,区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2、区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委会主任周娣违规为其儿子举办12岁“生日宴”问题。
2015年4月19日,周娣在好福记大酒店和燕君食府超范围为儿子举办12岁“生日宴”, 收取非亲属礼金2200元。2015年7月,区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3、太平店镇老街社区原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蒋桂芬违规为其女儿大操大办“回门宴”问题。
2014年3月30日,蒋桂芬大操大办女儿回门宴,收取非亲属礼金5.64万元。同时,蒋桂芬还犯有其他错误。2015年6月,区纪委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4、牛首镇汤岗社区党支部书记许绍华为其儿子操办“乔迁宴”问题。
2015年6月6日,许绍华在其子新居违规操办儿子乔迁新居事宜,并接受4名管理对象礼金800元;用集体资金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旅游费用。2015年12月,区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牛首镇王坡村党支部副书记、站长程德安为其孙子操办“生日宴”问题。
2015年8月27日,程德安在牛首镇熊集街龙家宴大酒店为其孙子操办1岁“生日宴”,收取非亲属礼金900元。2016年元月,区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6、柿铺街道办事处柿铺西社区居委会委员冯威为其女儿举办“满月宴”问题。
2014年3月1日,冯威在柿铺望岘阁酒楼为其女儿举办满月酒席,超范围宴请社区村组干部9人,收取非亲属礼金1800元。2015年5月,柿铺街道纪工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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