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弛而不息正风肃纪,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现将6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枣阳市兴隆镇正科级干部陆继明违规操办儿子婚宴、孙子满月宴问题。2014年10月,陆继明违规操办儿子婚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1400元;2017年1月,陆继明再次违规操办孙子满月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1200元。2017年4月14日,陆继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襄州区朱集镇计生办负责人杨树春违规操办孙女生日宴问题。2017年3月,杨树春邀请9名非亲属人员参加孙女周岁生日宴,收受礼金共计1800元。2017年5月4日,杨树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南漳县巡检镇林业工作站副站长王登立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2017年3月,王登立违规操办儿子婚宴,收受4名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1500元。2017年5月2日,王登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谷城县庙滩镇新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勇违规操办儿子“入伍宴”问题。2016年10月12日,刘勇以儿子参军入伍为由违规操办宴席,收受7名非亲属人员礼金共计1400元。2017年4月13日,刘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保康县马良中心卫生院院长丰传国收受礼金问题。2014年1月至2015年2月,丰传国先后3次收受疫苗供应商刘某礼金共计12000元。2017年4月6日,丰传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追缴其违纪所得。
6.保康县环保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邱成平违规发放奖励补助问题。2014年8月至2015年4月期间,经邱成平签批,保康县环保局违规发放奖励补助共计14100元。2017年4月6日,邱成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顶风违纪老问题、隐形变异新动向,要露头就打,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以正风肃纪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